利用河滩外洲 发展蚕桑生产 |
华容县财贸办公室主任
姜武生
我县地处洞庭湖滨,河滩外洲面积广阔,适于植桑养蚕。近几年来,县委在狠抓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利用和改造河滩外洲,先后办起了六十六个蚕桑基地,其中蚕桑公社一个,公社蚕桑场九个,大队蚕桑场三十五个,植桑养蚕生产队二十一个。总面积一万一千二百七十八亩,桑园面积七千六百四十八亩。建蚕房八百二十三间、二万六千三百多平方。七八年产茧四千三百八十四担,产值五十八万五千多元,七九年,共产茧五千六百二十担,包括出圃嫁接桑苗,总产值一百一十多万元。产量和产值分别比七八年增长百分之二十五点八和百分之六十四,全县亩产茧过二百斤的单位有四个,过一百五十斤的单位有八个,过一百二十斤的单位有八个。最高的亩产达二百四十八点二斤,光蚕茧产值亩平四百七十多元。 一、端正思想认识建立蚕桑基地 我县建立基地,发展蚕桑生产有一个认识过程。一九七二年,全县五十七万亩粮食耕地,总产过了六亿斤,比七一年增产四千多万斤,比解放初期翻了两番。但是,由于生产单一化,增产不增收,年终分配超支户占百分之三十七点八,当年超支金额一百九十多万元。这种农业内部比例失调的严峻事实,逼着我们“穷则思变”,去认真考虑如何全面贯彻农业生产方针,开展多种经营。在这一年的全县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会上,我们在总结粮食增产经验的同时,充分揭露“稻谷加稻草,年年要倒找”的矛盾,发动各级各部门开展讨论,如何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讨论中不少干部、社员提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们湖区县,应该利用广阔的河滩外洲植桑养蚕,开展多种经营”。县农副产品公司在一份调查报告中提出:过去我县发展蚕桑生产,由于片面强调分散多边栽桑,桑园没有一定的面积,蚕茧没有稳定的产量。一九五六年产茧五百一十五担,一九六三年又下降到一百七十五担。而潘家公社永红大队十一生产队,利用湖滩地集中栽桑三十五亩,当年受益,第二年产茧二千四百多斤,收入四千二百多元,粮食增产七万多斤,多年的后进队变成了先进队。县委认真研究了这份报告,采纳了利用河滩外洲栽桑养蚕的建议。组织专人,通过调查研究,本着“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原则,采取四级办桑园,建立蚕桑基地的办法,把发展蚕桑的重点放在河滩外洲较多的垸区公社。经过一九七三年试点,一九七四年准备场地和种苗,一九七五、七六年大发展,办起了县、公社、大队、生产队四级蚕桑基地九十二个,植桑九千多亩。 但是,一九七六年和一九七七年,因连续自然灾害影响,粮食产量下降到五亿八千万斤。有的同志把粮食减产归咎于蚕桑搞多了,有的认为公社、大队办桑场有共产风,加重了农民负担。一九七八年出现了一股挖桑逆风,先后挖毁桑树一千多亩。县委发现这一问题后,抓住鲇市公社一次挖桑三百多亩的严峻事实,通报全县,并把“巩固发展蚕桑生产”列入全县农业发展规划八项指标之一,才制止了挖桑歪风,巩固了七千多亩桑园基地。蚕桑基地的巩固,促进了粮食和其它多种经营的发展,七八年全县粮食总产上升到六亿二千多万斤,比七七年增加百分之二十二点三,人平总收入一百七十八元,纯收入八十九点五元。向国家交售粮食一亿七千二百多万斤,还上交棉花九万六千多担,牲猪一十一万六千多头。 二、切实加强领导妥善解决矛盾
县委为了加强对蚕桑生产的领导,确定一名常委分管。以县革委多种经营办公室为办事机构,组织农业、商业、供销、社队企业等部门,紧密配合,互相协作,深入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栽桑土地,养蚕劳力和蚕室蚕具不足等矛盾。 三、认真落实政策 加强经营管理
办好蚕桑基地,关键在于把党的各项经济政策落实好,把社、队桑场的经营管理搞好。在落实政策上,我们除了认真贯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不侵占生产队的土地,不平调劳力和物资,不压级压价,及时兑现蚕茧奖售化肥,不挪用扶持蚕桑生产的专项物资和资金外,十分注意安排好蚕农口粮。今年县委在调整“粮食一定五年”不变的政策时,专门派出了两名干部,逐场对蚕农口粮进行了落实,本着蚕农用粮不低于邻近产粮队水平的原则,从全县经济作物定销粮中,安排了一百七十万斤以上,使蚕农专心致力于蚕桑生产。 四、推广先进技术 努力提高单产
办基地,大面积发展蚕桑生产。我县还是新的课题。为了提高蚕桑生产水平,我们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等方法,先后培训了一千五百多名蚕桑技术力量。商业、供销部门配备了二十八名蚕桑培植员,安排到十六个重点桑场,驻场辅导。针对我县桑园多数分布于河滩外洲,土层肥厚,土质偏沙,地下水位较高的地理特点和面积集中,劳力较紧,设备较差等现实状况,初步摸索了一些相应的技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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