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蚕桑学会
近几年来,湖南蚕桑生产有了较快的发展,一九八0年桑园面积十二万六千亩,产茧四万零八百担,比一九七九年增长百分之二十四点三,为解放初期的三十四倍。今年预计可产茧五万担以上,但是,与先进省比较差距很远,许多指标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下。集中表现在蚕茧总产量少,亩桑产茧水平较低,夏秋蚕产量不平衡、不稳定,蚕茧出丝率不高四个方面。去年全国有一百一十多个县年产茧万担以上,我省一个也没有,产量最多的华容县也只有九千多担。每亩桑园的产茧量,去年全国平均接近七十斤,其中广东二百多斤,浙江一百多斤,江苏八十多斤,我省只有三十多斤。夏秋蚕张平产茧量,只达春蚕的百分之六十左右。鲜毛茧出丝率日本百分之一十九,我国平均百分之一十一,我省只百分之一十左右。
蚕茧是纺织工业的重要原料,也是国防工业和医药卫生不可缺少的物资。丝、绸出口换汇率高,出口一吨生丝价值三万五千多美元,对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外贸事业,支援四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植桑养蚕周期短、见效快、收益大。搞得好每亩桑园可养三、四张蚕,产二百多斤茧,收入三、四百元。另外,每亩桑园每年还有一千多斤桑枝作烧柴,每张蚕有六、七百斤鲜蚕粪和残叶作优质精肥。发展蚕桑生产对于调整农业内部结构,搞活农村经济,尽快使农民富裕起来作用很大。
我省发展蚕桑生产的条件极好,气候适宜,土地和劳力比较充裕;先后建立了六个国营蚕种场,蚕种可以自给;全省二十个丝绸厂中,十三个有缫丝设备,一年可缫鲜茧七八万担,蚕茧加工能力充裕;各地涌现了一批蚕桑生产典型,起了很好的生产示范作用,引起了领导和群众的重视。为了发扬优势,促进我省蚕桑生产快速发展,参加全省蚕桑学会成立大会暨学术讨论会的全体代表,特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 改革体制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湖南大力发展蚕桑生产是时候了。希望省委和省政府,根据全国
“大力发展蚕桑生产”的方针,把我省蚕桑生产纳入议事日程,下定大发展的决心,作出大发展的规划。深入发动群众,切实加强领导,采取生产队与私人栽桑养蚕同时并举两条腿走路的办法,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年产万担茧的基地县。在华容县今年突破万担茧的基础上,力争浏阳、岳阳、湘乡三县两三年内突破万担茧;平江、湘潭、攸县、茶陵、酃县、澧县、常德、汉寿、新邵、双峰等十个县五年内达到万担茧。五年内达不到万担茧的其他县,要努力建设千担茧公社、百担茧大队、十担茧生产队和一担茧农户。国营农场也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发展植桑养蚕。力争到一九八五年,全省产茧十五万担,一九九0年产茧五十万担以上。现有公社、大队蚕桑场是我省蚕茧生产的基础,必须不断巩固提高,不能轻易毁桑解散。
目前我省茧、丝、绸由农业、供销、轻纺、商业、外贸等五家分管,这种形式与生产发展不相适应,特别是工、商之间矛盾较多。中央曾设想成立茧、丝、调一条龙的专业机构,由于我省目前蚕茧产量不多,成立一条龙的专业机构条件还不成熟,建议先采取工贸合一与农业两条线分管的形式,即培苗、栽桑、养蚕、制种、科研和蚕业教育等,仍由农业部门主管。蚕茧收烘、加工、丝绸内销和出口,由原来供销、轻纺、商业、外贸四家分管的状况,合并为湖南蚕丝公司统管,把蚕茧生产促上去后,再向农工商、产购销一条龙的专业管理过渡。华容县蚕桑公司是我省唯一的蚕茧生产和收烘一体化的专业公司,要不断总结,不断提高,为全省性的过渡提供经验。
二、调整经济政策 蚕茧是商品率很高的经济作物,对经济政策特别敏感,常常决定着蚕茧生产的起伏兴
衰。当前发展蚕茧生产中,需要调整的经济政策主要有:(1)恢复蚕茧奖售粮。我省收购
农副产品,先后有苧麻、茶叶、桐油、生漆、黄花菜、干辣椒、鸭蛋等十四种和十一种中药材实行了粮食奖售。蚕茧六十年代初期也是有奖售的,后来取消了。目前我省蚕农口粮水平,特别是专业场、队的口粮标准低。国内一些产茧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恢复了蚕茧奖售粮,我省也应采取这种措施。其奖售标准,可控交售一担鲜茧奖售一百斤原粮指标,也可以采取超交一斤鲜茧,奖售五百斤原粮指标的办法。(2)提高蚕茧价格。蚕茧自一九七九年提价后,每担中准价只一百三十八元,各地普遍反映偏低。三十年代我省每担鲜茧可卖银元一百块,合人民币三百元;日本现在每担鲜茧价合人民币七百八十五元。和粮、棉价格比,蚕茧的比价也在逐年降低。据澧县调查:一九六一至一九七0年,每百斤蚕茧可换皮棉一百二十点五斤;一九七一至一九七九年,每百斤蚕茧可换皮棉一百一十一斤;一九八0年,每百斤蚕茧只能换皮棉九十四斤。从茧粮比价看,一九五五至~九六五年,每百斤蚕茧可换稻谷一千五百七十九点八斤;一九六六至一九七九年,每百斤茧只能换稻谷一千一百九十斤。因此,要想大力发展蚕丝生产,以换取更多的外汇,建议及时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在现有蚕茧收购价格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并对完成任务以后的超交部分,实行加价处理。(3)认真贯彻按劳分配政策,搞好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并根据蚕茧生产的商品率较高,等级差价较大的特点,进一步实行按产值计酬,以提高蚕茧质量。
三、抓好种、苗基础 蚕种和桑苗,是发展蚕茧生产的基础,必须根据蚕茧发展计划,及早抓好种、苗建设。由于近几年内全省所需蚕种,主要靠现有种场挖潜革新来解决,因此,蚕种建设的重点,主要是解决好现有种场桑园灌溉、新建蚕室和设备配套,改现在每年春季一季制种为春、秋两季制种,使我省蚕种生产水平从一九八0年每亩成林桑园五十一点二张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到一百张以上。同时,加强蚕种计划和质量管理,积极开展新品种选育、鉴定和推广工作,无论原种和一代杂交种,都要逐步做到按计划生产,按质量检验,按合同供应、安全、高产、优质。
为适应各地新建桑园对苗木的需要,除发动各生产队自育自栽外,应在各蚕种场和有条件的社、队蚕桑场,建立一定的育苗基地,每年由省、地有关部门掌握一定数量的良种桑苗,供应新区发展需要。私人栽桑养蚕所需蚕种、桑苗,亦应妥善安排,组织供应。 四、改进蚕茧收烘
蚕茧收烘工作的好坏,不仅影响蚕茧和丝绸的质量,也严重影响群众对蚕茧生产的积极性。近几年来,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全省先后建起了一百多付烘茧灶,供销和收烘部门建立了一定的干茧仓库。目前的主要问题:一是基层收购部门缺乏鲜茧堆场,常使鲜茧堆放过厚,造成发热变质;二是收烘人员不稳定,收烘技术不熟练,验级有时偏高偏低,烘茧有时偏老偏嫩;三是蚕茧生产基地不断变化,茧站和茧灶的布局往往不能适应生产的变化和发展。有的新区还无烘茧设施。今后随着蚕茧产量的增加,要相应地增加鲜茧摊放场所和茧灶,相对稳定收烘人员,抓紧做好技术培训,提高收烘技术水平,确保蚕茧收烘质量。丝绸厂要把抓好原料茧的生产和收购,作为第一车间,按照蚕茧划区供应的范围,派出专人,协助蚕茧生产和收烘工作。采取工厂、基层供销部门和蚕农代表三结合的办法,就地验级,一次定价,减少环节,减少矛盾,提高茧质。
五、加强科学研究 壮大技术队伍 发展蚕桑生产,一靠政策,二靠科学。为尽快改变我省蚕桑技术力量薄弱的状态,必
须:(1)不断充实省蚕桑科学研究所的技术力量,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改善研究手段。帮助各蚕种场建立科研小组,成为省蚕桑科学研究所的中间试验基地;(2)努力办好长沙农校蚕桑专业,不断培养专业人才,充实科研生产;(3)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技术骨干。省着重抓好在职技术干部的轮训,地、县着重培训农民技术员和供销部门的生产培植员,不断提高现有干部和蚕农的科学技术水平;(4)大力推广现有科技成果。地、县农业局和蚕桑生产较多的区农技站,要尽快配备蚕桑技术专干,积极推广和普及消毒防病、集中催青、小蚕炕房(床)共育、大蚕省力化饲育、改革簇具和桑园绿肥等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使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促进蚕桑生产的发展。 六、做好经费和物资支援
养蚕所需蚕室、蚕具,近几年来,省计委每年都安排了一点专用木材、钢材、楠竹指
标,今后随着蚕桑生产的发展,要适当扩大专项指标数量。对培苗、扩桑和蚕种场、烘茧站的基本建设,每年应安排一定的国家投资。并要求各级物资部门,将所需蚕用物资纳入计划,组织供应,以更好地支援蚕桑生产的发展。
一九八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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