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 达 贵
(桃源县农业局)
植桑养蚕是贯彻农业生产方针、调整农业内部结构的重要内容,对于发挥我县优势、挖掘土地和劳动潜力、增加蚕丝出口、换取外汇等都是极为有利的。因而它向我们提供了一条治穷致富的重要门路。
(一)
桃源蚕桑事业有悠久的历史。早在一九一六年就设立蚕桑试验站,一九三三年已成为我省四大丝绸产区之一。当时据湖南蚕丝改良场对四十八个县农村副业调查,我县私人植桑养蚕户,平均占总农户的百分之一十三点七。可见,植桑养蚕我县农村已有传统习惯。
我县有百分之一十三点四的平原和百分之九点一三的岗地,还有部分丘陵区,这些地方目前基本上是纯稻棉产区,多种经营收入甚少。扩大自留地后,虽可种植麻、菜、蔗、瓜、凉薯等作物,但一般不如植桑养蚕适应广、周期短、见效快、收益大。它可以更充分有效地利用四旁隙地和自留地栽桑,较稳定地增加经济收入。如果每个农户植桑五、六百株,植桑当年的秋季就可养蚕,可产茧二十至二十五斤;第二年可产茧五十至六十斤;第三年一百斤以上;四、五年后可养蚕二、三张,产茧二百斤左右。收入三百多元。另外,每亩桑园每年还有一千多斤烧柴,每张蚕有六、七百斤鲜蚕粪和残叶。喜雨公社剪市六队去年十户社员栽桑三千四百株,养蚕十三张,产茧八百三十八斤,收入一千四百二十二元,户平收入一百四十二元;今年十一户养蚕二十六张,产茧一千一百四十八斤,收入一千七百一卜九元,户平收入一百六十一元。该大队党支部付书记陈金明,去年养蚕一张,收入一百三十八元;今年养蚕四张,收入二百九十四元;明年规划养蚕六张。苏家堆大队社员芦冬连,今年养蚕三张,收入二百八十六元。
(二)
桃源蚕桑生产至今发展缓慢,其原因,除了政治影响外,措施与技术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建议:
一、植桑必须坚持“三个为主”的原则,一是坚持两条腿走路,实行集体栽桑与私人栽桑并举,以私人栽桑为主。集体栽桑管理粗放,易发病虫,要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最好包干到户;二是坚持自繁自育自栽,实行发展实生桑与抗病嫁接桑并举,以嫁接桑为主。实生桑虽抗病力强,但产量低,只能适当发展。嫁接桑品种繁多,从抗病角度出发,以推广湖桑199、湖桑7号为好;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实行丘陵近水栽桑与田边河洲地栽桑并举,以边地、河洲栽桑为主。我县植桑基地多,沅水全长九十九公里,两岸河坡广阔,易水易渍面积达一万亩以上。还有四十八条溪河,全长四百九十九点三公里,集雨面积五千三百二十七平方公里。另有营盘洲、白麟洲等十六个大小沙洲,再加上十八万亩自留地,其中拿十分之一栽桑也在万亩以上。
二、养蚕必须建立一整套防病的生产责任制。建立“蚕种统一催青,稚蚕集体共育、大蚕分户饲养”的生产责任制。在这个基础上还可实行专业户养稚蚕,改供应蚕种为经营小蚕,这样更有利于提高小蚕体质,缩短每户养蚕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逐步建立产、购、销一条龙的专业管理体制。目前茧、丝、绸由农业、供销、轻纺等多家经营产、购、销环节多,农商之间、工商之间矛盾大,结果农民实惠不大,工厂利润较少,商业严重赔钱。目前,可先实行就地收购、就地烘烤、就地调运的办法,解决工商矛盾,以队或社建立烘烤灶,直接交售干茧,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商矛盾。之后,要在三、五年内向农工商产、购、销一条龙的专业管理体制过渡。县建立蚕茧生产、收烘、加工、织绸~体化的专业公司,兴办丝绸厂,提高蚕茧产值。
(三)
加快蚕茧生产的发展,当前必须落实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发动,统一认识。要进一步明确自留地允许栽桑和河洲、外滩栽桑可以到户的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私人养蚕的积极性。
二是建立班子,加强领导。大力提倡私人植桑养蚕是一个新事物,加强领导尤为重要。县农办要从农商两家组织专人,建立指挥班子和业务班子,加强对栽桑养蚕技术工作的指导;重点区、社蚕桑基地要有一名付书记或付主任管,一至二个专人抓;大队、生产队要选拔一两个积极热情肯干、具有一定水平的蚕农技术员,负责栽桑养蚕技术指导。
三是抓好典型,办好样板。首先县里要充实、加强“县果、茶、麻、茧技术推广站”的建设,建立母本园,繁育良种苗木,负责蚕种催青和植桑养蚕技术指导,立即着手修建蚕种催青室;其次举办今冬明春栽桑户主学习班和农民蚕业技术员学习班,大造私人植桑养蚕舆论,普及植桑养蚕技术;第三,抓好喜雨公社剪市大队私人植桑养蚕典型,帮助修建稚蚕共育室,试行蚕茧技术承包,力争实现明年总产蚕茧过千担的规划,同时抓好十一个大队一个所的栽桑重点队和十四个基地公社的植桑养蚕工作。
四是建立苗圃,大育桑苗。桑苗是发展蚕桑生产的基础。八五年达到四万户栽桑三千万株,必须在四年内育苗三千亩,购进桑籽六千斤,良种接穗三十万斤。实现这个规划首先要充分发挥国营林场、苗圃、社队园艺场、林场的技术优势,大育嫁接苗。同时,也可以实行两条腿走路,允许有条件、有基础的社员个人育苗。其次要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负责组织好桑籽、接穗、肥料、农药、嫁接工具的供应工作和技术训练工作;第三要贯彻自繁自育自栽的原则,订立苗木供销合同,并应受到法律保护;第四是从地方财政上给以扶植。从明年起,桑苗经营可以改为自筹经费和国家贷款与适当的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帮助有困难的农户发展私人植桑养蚕,帮助农民治穷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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