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湖南蚕桑生产的几点意见


清泉、邦柱同志并省委:
    最近我和诚朴、连福等同志到益阳、常德两个地市重点调查研究我省蚕桑生产发展的情况和问题。从种桑、养蚕到缫丝、织绸都问到了,亲自看了蚕桑基地和缫丝厂、织绸厂,并向省蚕科所的同志请教,了解了全国蚕桑发展情况。总的印象是:湖南蚕桑能够作为拳头产品发展,在我省经济作物中应占有重要位置。
    一、湖南发展蚕桑生产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富足的生产加工条件。湖南栽桑养蚕历史悠久,早在1933年,蚕茧产量就达到过4850吨,而1990年只有2600吨。据了解,湖南是全国最适蚕桑区之一,全省可以利用栽桑的河滩洲上,沟港湖叉边地不下100万亩。这些地方很适宜栽桑。栽桑养蚕见效快、周期短、收入多,是农民致富的好门路。尤其是近几年,丝绸在国际市场畅销,蚕茧生产的经济效益更好。我们调查了澧县官垸五七林场职工刘英,她承包6亩桑园,近几年每亩桑养蚕收入在2000元左右。县、乡和群众是愿意发展蚕桑生产的,前段由于各种原因,我们没有抓住这个市场机遇,没有很好地发挥群众养蚕的积极性。这几年外省上去了,我省还是徘徊不前。其实从“六五”开始,我省的丝绸工业就具备了加工5000吨鲜茧约设备能力。现在我省的蚕茧根本满足不了工业的需要。仅津市市丝绸厂一家就能消化2000吨鲜茧,因原料不足工厂处于半生产状态。我省蚕种冷藏能力当前就可以满足年产一万吨蚕茧的需要。由于蚕桑发展太慢,设备只好闲置,不能发挥作用。
     二、湖南蚕桑不是在发展,而是在后退,在全国养蚕省处于落后地位。“六五”期间,我省蚕茧产量居全国第九位,到了“七五”期末退到了第13位。“七五”期间全国蚕茧产量比“六五”细间增长40%以上,唯独湖南减产。这既与全国蚕茧大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又与湖南迫切需要发展的农村经济和优越的自然条件不相适应。1985年全国总产茧33.58万 吨,1990年上升为48.l万吨,增长43.3%。其中全国四大蚕区的四川增37%,江苏增64%,浙江增28%,广东增23%。邻近我省的湖北增长了44%,广西增长一倍,江西增长3.4倍。其他产茧省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唯我省产量从1985年的2700吨,1990年下降到2600吨,减产4%。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我认为最主要的还是由于对发展蚕桑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领导不力,在经营管理体制上缺乏统一领导和管理,致使蚕桑发展处于自生自灭状态。现在我们蚕茧的管理状况根本适应不了生产发展的需要。发展生产没有“龙头”,茧、丝、绸、产、供、销多头管理,部门之间,互相扯皮,力量内耗。这是我省蚕茧线产发展不上去的症结。津市市丝绸厂,为了解决本厂原料不足的矛盾,近几年投资153万元。建立了一个近万亩的蚕桑基地,这样既能力工厂提供原料,又能为农民致富创造条件、这本来是件好事,应当受到支持。但由于管理体制的矛盾,到了收茧季节部门之间互相争购,工厂投一资建立起来的基地收不到茧,别人收茧又无权干涉,每年都要市政府出面多次协调矛盾。由于管理部门与乡、镇之间认识不统一,互相扯皮致使领导精力分散,决策工作往往受到部门利益约束,放不开手脚,。只能围着现有那几万担蚕茧转圈子。结果人家上去了,我们还在原地转。据省蚕科所介绍,目前全国对茧、丝、绸的管理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以广东、四川、江苏为代表,从省到乡实行茧、丝、绸、产、供、销一条龙管理。采取以商补农,以农养商的政策。全面规划,统筹安排。这种形式在生产发展上,在给领导决策参谋时很容易取得共同认识,生产也就发展快。第二种是以广西、江西为代表,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建立生产基地为中心,实行一家牵头几家共管的形式。这种形式对产量少而又要求发展快的省很有利。第三种是以湖南为代表的两段管理,工贸合一的形式,这是全国扯皮最多的管理形式。不管这三种类型的划分有没有偏见,确切不确切,但是客观事实我们得承认,我们的生产确实是落后了。
     三、湖南蚕桑应当继续积极发展。湖南要从“温饱”奔向“小康”,农民是大头。增加人手收入主要是增加农民收入。所以必须下力气发展农村经济。我们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和地理优势积极发展蚕桑生产,这对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农民,增加丝绸出口创汇,促进工业发展都有好处。据省农业厅规划:到“八五”期末,想把全省桑园面积发展到20万亩,产茧量达到一万吨。我看这个规划作为近期的发展是可行的。以后还要更多的发展,平湖区利用河滩洲土、为港湖叉边地栽桑;山丘区利用低丘经坡栽桑;家庭可利用房前屋后的空评隙地栽桑。只要认真去抓,发展是有前途的。为了加快我省蚕桑生产发展,必须扎扎实实地解决几个问题。
     第一,要提高认识,全省委制定一个统一的,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建立一批基地县。纳入政府计划,逐步进行发展。有人说现在国际丝绸市场达到他和,我省不宜大力发展蚕桑。我看蚕茧在湖南销路不是主要问题,发展起来的茧丝,一方面靠拓宽国际市场销路,争取多出口创汇;另一方面靠占领国内省内市场。用自己生产的丝绸去取代外省进来的丝绸,夺回市场。湖南近6000万人,只要有10%的人,人平占用200克丝,每年就需要1.1万吨鲜茧。这是个很有潜力的市场。所以湖南蚕桑发展与否,国际市场影响不是全要原因。
     第二,健全管理机构。根据目前情况,我省可以采取省里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一名副省长挂帅。成立蚕桑开发领导小组,并由农委或经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负责宏观指导,全面规划,协调部门工作,处理日常事务,集中使用扶持资金和物资,统一发展生产。各基地县逐步分批建立农工贸,茧丝绸一条龙的专业管理机构,象津市、澧县这些基础好的县市可以首先成立。
     第三,开放省内蚕茧市场。为了激发各地生产蚕茧的积极佳,蚕茧出省由省里有关单位统一归口管理,在省内市场应该适当放宽。并允许农民交售干茧;允许各丝绸厂自建基地;允许竞争原料;从竞争中促进生产发展。现在的问题是统得太死了,压抑了生产积极性。象我们这样的省产量少,发展慢,在省内根本用不着统得那么死。应该放开搞活,靠竞争的力量促进养蚕业的发展,促进丝绸工业的发展。
     第四,落实现有政策,增加生产投入。发展生产必须要有一定的投入。对于物质、资金的投入要列入计划,要有正规渠道供应。蚕桑技术改进费是很好的资金来源,一定要管好用好,真正用到改进生产技术上,以利促进生产发展。
     1990年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速发展蚕茧生产的通知,这次调查,里面一些牵涉到部门利益的规定基本上没有落实,部门之间仍在扯皮,省里要出面予以协调,使之落实发挥作用。
  以上意见,供参考。

                                      王治国
                                    1991年5月31日
     (本文是中共湖南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王治国同志提交给湖南省委书记熊清泉和省长陈邦柱同志的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