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蚕种管理  提高蚕种质量


朱全坎
 湖南省农业厅蚕种冷库

     蚕种生产是为农村蚕茧生产服务的,是茧丝绸行业的基础。蚕种生产与供应受自然生态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的影响,是建立在生物遗传育种等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制造蚕种的社会化劳动过程,也是资金周转和价值形成的过程。因此,蚕种管理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隆,其职能主要是用经济、行政、法规等手段,实施决策、规划、组织、监督、协调、奖励以及劳动、技术、质量、信息、财务、价格、分配管理,达到优质、稳产、高效益,增强蚕种业活力的目的。
     十年来,湖南蚕种战线广大职工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发挥精神动力、信息动力和物质动力作用,加强基础建设,普及科学技术,完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质量竞争。以销定产,产销平衡”办法,改变了“统购包销”的局面。1981至1990年生产一代杂交蚕种156万多盒,比前10年增加3.3倍,除满足本省用种外,还供应兄弟省区51万多盒,产销基本平衡。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蚕种的管理也开始由产品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由生产服务型向服务经营型转化。为稳步发展湖南蚕桑生产,开拓创汇农业,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蚕种生产能力
     蚕种生产的基础设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单一性,我省有规模生产蚕种的历史很短,70年代才开始抓基础设施建设,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才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生产体系。全省原种以上的蚕种繁育任务一直是由省蚕科所承担,省里陆续拨款扩建和改建蚕种生产设施,现年生产原种能力3万张以上。一代杂交种由五个县蚕种场负责生产。
     1.兴建蚕种场,抓基础建设。1973至1980年,省农业厅先后投资546万元,兴建了汉寿、湘潭、浏阳、常德县和屈原农场五个蚕种场。1978至1980年又投资130多万元在长沙兴建全省中心蚕种冷库。80年代还先后投资100多万元,为各蚕种场修建水利设施、催青室、升温和降温设备、消毒池、添置蚕具和簇具等。各蚕种场在行政上由当地县(农场)农业部门领导,在业务上由省经济作物局管理。五个种场共有桑园2970亩,蚕室23栋3.5万多平方米,职工870多人,其中技术人员40多人,年生产蚕种能力25万盒。
     2.建设稳产高产桑园,提高桑叶质量。桑叶是养蚕制种的基础,桑树品种的搭配,桑园培管的状况,直接影响到蚕种的质量。近年来,各蚕种场重点解决了10~15%的小蚕期用桑——早生桑,使小蚕食到适熟时,体质健壮。同时逐年更新老桑园800多亩,推广一些抗病、高产、优质的良种桑品种,如育2号、湖桑7号、湘7920等,初步形成了早、中生丰产型桑品种格局。
     3.狠抓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近年来,我省送往江苏、浙江、安徽等大专院校学习蚕桑技术一年以上的有18人,委托我省蚕科所培训一年的有32人,参加1984年全省蚕种繁育技术培训班学习的47人,送去苏州蚕专和浙农大桑蚕微籽子病培训班学习的27人。各蚕种场自办专题短期培训班学习的每年都有举办。目前各蚕种场已形成一支具有长期实践经验和一定理论基础的蚕种繁育技术队伍。
     二.改进良种繁育技术,提高原种质量
     推广先进的良种繁育科学技术,是提高蚕种繁育质量及其劳动效率的主要途径。
     1.更新蚕品种,发挥新蚕品种的优势。我省更换新蚕品种的速度较快。50年代春种以“云汗×华人”,夏秋种以“云文×华十”为主; 60年代“川一×华十”春秋兼用; 70年代主要是“华合×东肥·671”、“川一×华十”;从1978年起,夏秋种以“群芳×朝霞”代替了老品种,1983年后又用我省蚕科所选育的“芙蓉×湘晖”作当家品种。春用品种已正在着手更换。1989年引进春用种“春蕾×镇珠”和“钟秋×金铃”两对品种,经两年比试和试多,各项经济性状优于对照种,从1991年起准备推广。由于不断更新品种,使我省蚕品种的经济性状保持着较好水平。
       2.坚持蚕种繁育制度,抓好蚕种质量。我省桑蚕良种繁育,从60年代初就采用三级繁育、四级制种的良繁制度。30年来,始终坚持由我省蚕科所繁育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和各蚕种场繁育一代杂交种的良种繁育体系。每次更换新蚕品种,都经过连续两年以上的全省区试及省级审定、试繁试养,使良种繁育单位掌握品种性状和相应的技术规范。由于各繁育单位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有效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繁育系数,逐步提高了经济效益。
     3.加强技术服务,提高劳动效率。省蚕种冷库在生产准备、健育收蚁、原蚕饲育、种茧检验、发蛾调节、制种、毛种验收等关键时期,都派技术人员去各蚕种场督促检查;同时,省蚕科所也派科技人员到重点蚕种场进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技术难题。近年来,我省全面推广优良桑品种、合理密植、间种绿肥、追施磷、钾肥、春期适时摘芯、合理采收适熟桑叶和防治病虫害等技术措施,提高了叶质。养蚕方面推广了电热温湿自控催青、新蚕药防病消毒,省力化饲育原蚕、消毒木屑或瓦轮纸摊蛹、适温适湿控制发育调节、严格“五选”淘汰等措施,使原蚕体质、茧质、卵质和卵量都得到了提高。例如:屈原蚕种场1981至1989年,省经作局、蚕科所和蚕种冷库先后四年派科技人员住场指导,在桑园、蚕室来增加的情况下,制种量由1981年的1.3万多盒增加到1989年的11.7万多盒,平均年增加1.1万多盒,增长率为85%;克蚁制种量由10.6盒提高到17.68盒。常德县蚕种场400亩桑园,1981年桑萎缩病株率达20%,经采取彻底挖除病株,防治菱纹叶蝉、连年间种绿肥等综合措施,1985年后已完全消除为害,蚕种年生产量由5000多盒增加到4万多盒。
     我们蚕种冷库在加强自身技术素质建设的同时,对做好优质服务和小改小革,也取得了良好效益。例如:进行机动电热自控浸酸、脱酸和晾种、刮卵及盛卵器具等设备的革新改进,推广和运用了散卵自动称量器、次氯酸钠发生器、吸湿器、补湿器、吸尘器和集团磨蛾检疫法等先进设备,充分利用冷藏库的低温室、保种库的空调设备等条件,采用越年春、夏用种的复式冷藏法,当年夏、秋用种的即时侵酸冷藏法或冷藏浸酸法,促进蚕种胚子发育齐一,有效孵化率达97%以上,保证了蚕种优质供应。
     4.严格质量检验,确保蚕种无毒。1977年省农业厅制订并颁布了《湖南省桑蚕一代杂交种生产检验办法》试行草案,1982年和1990年又先后两次进行修订,同时印发了《蚕种繁育操作技术规程》,并在全省各种场得到了贯彻执行。同时,各制种单位固定专职质量检验员7人,从事蚕种质量检验工作,特别是切实做好收以后的卵壳检验、小蚕期对区号的迟眠蚕检验、蚕期发病率调查,种茧调查、母蛾检疫、蚕室蚕具、阴沟、蚕沙病原普查等检验工作,从严把好质量关,做到了蚕种无微粒子病毒。
     三、完善经营管省理,提高经济效益
     1.不断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加强组织管理。经营管理是搞好蚕种生产、供应和提高蚕
种质量及经济效益的关键。第一,蚕种产、供、销由农业部门统一管理。《湖南省蚕种生产和供应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一代杂交蚕种的发放由各县(市)农业局专管;原种生产与引进由省蚕科所负责;各蚕种场繁殖杂交种;省蚕种冷库负责检毒和冷藏保种及配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插手蚕种生产、引种和供应工作。第二,设立桑蚕品种审定和蚕种质检机构。湖南省桑蚕品种审定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品种资源、新品种选育、引进良种、比试、审定和示范推广。蚕种质量监检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蚕种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第三,设立蚕种生产奖励基金。每年由各种场提取3%的经费作为蚕种场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奖励基金,每年评选一次,对蚕种生产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与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落实承包经营责任制,调动职工积极性,各有种单位都实行“场长任期目标管理”
经营责任制和队组联产承包责任制度,把责、权、利和人、财、物紧密结合,统一管理。根据各队组的桑园面积、蚕室、蚕具和职工人数,分配制种任务,按照质量标准,超产者奖减产者罚,落实多劳多得政策。这样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保证按计划、质量、季别和品种完成蚕种生产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如屈原蚕种场从1984年实行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亩桑产值由179元提高到2148元,人平纯收入由180元提高到1933元,提高9.7倍(含提价因素)。
     3.严格实行合同管理,确保产销平衡。在省经济作物局统一计划指导下,每年2月底以前,由省蚕种冷库与各蚕种场、省蚕科所与各蚕种场、冷库与各县(市)农业部层层签订好当年夏秋种和次年春种供应合同。在六月底再根据春繁制种数量和农村需种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协调供需矛盾,方便生产需要。为调动各蚕种场生产积极性,挖掘生产能力,各场在保证蚕种质量的前提下,可以直接与外省签订供种合同,实行计划外生产。不管是计内或许外蚕种,一律交由省蚕种冷库统一保护处理和发售。同时,省蚕科所和蚕种冷库还及时、准确掌握省内外农村需种变化动态和蚕种数量情况,以便统一做好各级蚕种的产销平衡调剂,既要保证供种合同的兑现,又要做好余缺调剂工作,力争产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