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金辉 朱全坎
(湖南省蚕种工作站 410127)
湖南的蚕种生产,经历漫长的发展过程,才初具规模。现有3个国营专业蚕种场,桑园面积
5000多亩。1991年至1994年共繁育普种124.7万张,年约31.17万张。其中最大的专业蚕种场屈原蚕种场现有人员3030人,桑园面积4200亩,技术人员27人。1994年生产普种27
万张,占全省蚕种生产总量的85%。该蚕种场前身是湖南省屈原农场六分场一个生产队。
1976年开始栽桑,1980年定为蚕种场,1981年开始繁育一代杂交种。该场地处洞庭湖畔,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土质肥沃,水、热、
肥、光能满足桑树的生长的需要,因此桑园产叶量高,叶质好,是我国最优蚕桑生产区之一。由于养蚕制种搞得好,经济效益显著,1989年被农业部农业司评为全国蚕种生产先进单位。
1980年以前湖南的蚕种生产基础非常薄弱,1951年仅生产普通种521张。1960年至1974年十五年中省内共生产蚕种227756张,
平均每年1.5万张,1975年生产蚕种2.2万张,1985年才发展到11.56万张。我省1960年才试繁原蚕种,1986年在贺家山原蚕场兴建第一个蚕种场,到1973年先后建了5个国营专业蚕种场(现已转产3个),1978年在长沙市郊兴建了一个贮藏50万张蚕种的冷库。至此才形成由省蚕桑科学研究所、蚕种冷库及蚕种场组成的蚕种繁育体系。省蚕桑科学研究所负责原种及原种以上各级蚕种的繁育,新蚕桑品种选育和引进;蚕种场负责一代杂交种繁育;蚕种冷库现改为工作站,负责蚕种的全面质检、监督及一代杂交种的生产计划安排、蚕种保护,蚕外发放。
经过40多年的努力,湖南的蚕种生产从无到有,不断发展,为湖南的蚕桑生产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在蚕种生产体系建设上,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桑园建设
1981—1985年,全省6个蚕种场有桑园32l6亩,计划生产蚕种70.45万张,实完成68.04万张,年均13.7万张,占计划的97.44%,不能保证当时和今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其主要原因是桑园设施差,产叶量低,每亩桑园年均制种只有42.6张,为此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了桑园建设。
(1)综合治理,基本消灭萎缩病危害
1987年调查因桑树萎缩病为害、贺家山蚕种场677亩桑园被毁而转产。常德、屈原、汉寿场病株率达20%一50%。1988年至1990年采用逐步全园更新和消灭媒介昆虫菱蚊叶蝉为
主,加强桑园肥培管理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并制订了具体技术方案,经落实1990年三场已更新桑园1300亩,占其总面积的68.42%,对病害轻的600亩只挖毁病株,补植新桑。至1994
年,经对三个场抽样调查、已基本控制。
(2)选栽优良桑品种
1986年以前桑树品种插花栽植,造成因桑树品种成熟,老化不一,营养水平不一致,不能根据蚕儿生理需要给予优质桑叶。从1987年开始将桑树品种合理搭配并分片栽植,同时根据桑树新品件“7920”发芽早,春叶成熟快等特点,1987年开始大量栽植,成为蚕种场的当家品种之一。
(3)增加投入,提高桑园肥力
在搞好桑园耕地、剪伐、修枝、整拳、防病等管理工作的同时,进行合理施肥。施肥贯彻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的原则,每年桑园内要施用大量腐熟、发酵一年后并已消毒的蚕沙、河塘泥、绿肥和枯饼。在化肥的施用上,经桑园土壤测定后,科学施磷、钾肥,合理配施氮肥,亩产桑叶由500公斤上升到2000公斤。1991年—1994年年均生产蚕种31.17万张,比1981年—1985年年均生产蚕种13.7万张增长了126.7%。
2、增建新蚕室
随着养蚕制种数量逐年增加,蚕室制种室严重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多方筹建资金,于1991年屈原蚕种场建简易蚕室10栋,12000m2,为原有蚕室8000m2的1.5倍。同样汉寿和常德蚕种场于1992年各建2400m2和1200m2的简易蚕室一栋,总计三场共新建蚕室15600m2。年春季制种能力增加了15万张以上。
3、充实技术力量,稳定技术队伍
1987年以前屈原、汉寿、常德只有技术人员18人。其中部分是来自大专院校的毕业生。这些人员,因种场生产任务,工作生活艰苦不愿从事蚕种事业,纷纷改行。针对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外来技术力量不稳定这一现象,采用“派出去学,请进来教”的办法培训场、队专业技术骨干,1988年至1990年先后在三场组织34名有文化、从事蚕种生产的场队职工去苏州蚕专、嘉兴农校、长沙农校委培,同时组织两批各地人参加全国“微防”班学习,培训检毒人员30人。这样1990年至1991年三场在岗技术人员有52人,充实了种场技术力量,稳定了种场技术队伍。
4、改进冷藏浸酸设备
1984年以前,我省蚕种浸酸一直是人力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浸酸效率低,不仅危害操作人员身体健康,而且蚕种质量难以保证。1984年研制完成了蚕种电热油浴自动控温、半自动浸酸,脱酸生产线,1988年进一步改进定型,提高了电热油温和浸酸缸盐酸温度的控制精确度。每处理1万张蚕种只需1小时,较手工操作提高工效数倍以上。这套设备改革的成功具有当时国内先进水平,先后给广东、
广西、福建供应8套,都获好评。
二、不断更新桑蚕新品种
湖南省蚕桑科学研究所,担负着全省蚕品种更新和各级原种的培育任务。60年代重点进行了春用蚕品种选育,70年代转入夏秋用蚕品种选育。1978年至1984年选育成夏秋蚕品种
“芙蓉×湘晖”,随即在全省迅速推广,并被广
、广西、江西、浙江、江苏等10多个省区引进推广,据不完全统计至1994年饲育量已达300多万张,深受蚕农丝厂欢迎。
此对品种于1986年通过全国鉴定,同年9月获农牧渔业部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991年
授予国家发明三等奖。成为我国第一个获国家发明奖的桑蚕新品种。这对品种通过参加连续两年全国蚕品种区试鉴定,在鉴定平均实绩中,
有6项主要反映蚕体强健性、产量、茧丝品质的成绩,刷新我国近年参加国家夏秋蚕品种鉴定单项成绩的最佳记录。即虫蛹率94.62%,茧层率23.32%,上车茧率17.38%,解舒率79.89%,万头产丝量2.59公斤。
我省自1986年至1994年共繁育蚕种212.1万张,其中向广东、广西、江西、四川等省区供应106.4万张.“芙蓉×湘晖”品种100.4万张。占销往外省的94.3%。
1992年通过湖南省鉴定的新品种“限1×限2”,是一对中秋用双限性品种,正在省内试繁推广。在1995年元月召开的全国桑蚕品种鉴定会上,综合成绩评价超过了现行的中秋用蚕品种。
1989年从中国农科院蚕业研究所引进春用蚕品种“春蕾×镇珠”,经两年区域比较试验各项经济性状优于“华合×东肥.671”,1991年省内全面推广。
50年代以来,湖南省蚕品种经历了5次更新,由于重视品种更新,保证了我省推广的蚕品种经济性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加强质量意识,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
1、加强蚕种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
(1)我省于1977年制定颁布《湖南省蚕种繁育检验办法》,1982年,1990年两次修订,同时印发《蚕种繁育操作技术规程》。各级制种单位一直设立以技术主任为首的生产技术队伍和以质量检验员为首的质量检验队伍,严格执行良种繁育制度及其质量检验标准。
(2)为强化蚕种质量标准和监督机制,1990年4月组建湖南省蚕种质量监督检验小组,主持全省蚕种质量检验。检疫和仲裁蚕种质量争议,定期去各生产单位进行病情普查和各项质量的检验和调查,主持全省集中统一进行各级蚕种微粒子病的母蛾检验,成品蚕种必须卵量、卵重、微毒率、良卵率、杂交率、孵化率全面符合湖南省蚕种质量检验标准,方能出库配发。
2、高度重视微粒子病的防治工作
近10年来,国内几大蚕茧主产省区微粒子蔓延较为严重,而我省在防微问题上,注意了
“防微杜渐”,至今未因微粒子病危害造成蚕种损失。我们在“防微”方面有如下特点。
(1)微粒子病母蛾检验办法先进
我省于1989年从广东购买两台母蛾集团磨蛾机及其配套设备、解决了手工单蛾磨蛾耗
时耗工,检出率低的矛盾。随着蚕种生产的发展,1994年又从浙江引进一台集团磨蛾机及其配套设备。
(2)镜检人员素质高,检出率高
我省先后派出30人参加全国“微防”班学习,镜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微粒子镜检。再者,能够严治贯彻对号袋蛾,
对号镜检,目前全国有80%的蚕种由原蚕区饲养制种,在管理上难以全面实施蚕种生产技术操作措施。而我省的蚕种一直由专业化种场生产,蚕种生产过程可以在监督小组严格监督下进行,管理严格,严格执行《蚕种繁育技术操作规程》,对号袋蛾,对号镜检,所以微粒子病检出率也高。
(3)严格消毒防病
我省于1992年在杂交种中个别批量中发现微孢子相似体。1993年秋繁杂交种有一批超毒0.4%淘汰蚕种5420张,这个情况引起了省农业厅和良繁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在1993年秋繁后采用“次氯酸钠”进行全面回山消毒。并定1994年为“全省蚕种质量年”,引进使用“次氯酸钠”、“防微灵”、“消特灵”消毒药剂。添置母纸
集团磨绒机。1994年繁育杂交蚕种32万张,经
集中统一母绒检验7.6万个集团样中,未发现
整批蚕种超毒,仅对张淘汰蚕种596张。把微病损失控制在最小限度。
3、蚕种在销售中公开蚕种微病检验全部原始记录,与需种单位同行并探检验手段,不断提高检出率。如1994年春销往湖北罗田8000张
“春蕾×镇珠”杂交种,经各项预知检验未发现微粒子。1994年中秋销往四川盐亭1万张“芙蓉×湘晖”,经四川省蚕种监督站亲临取样回该站实施预知补正检验,也未发现微粒子。因此,外省引用我省蚕种后认为:湖南蚕种优质、可靠。
四、抓好蚕种省内外余缺调剂
蚕种是一种特殊商品,用途单一,计划性强,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省蚕桑生产停滞不前,一直徘徊在年产茧量2500—3800吨的水平;省内全年用种量为10多万张,我们生产的蚕种50%以上销往外省,自1984-1994年共繁育蚕种212.1万张,供应本省100.2万张,
向广东、广西、江西、云南、四川、湖北等省供应蚕种106.4万张。
随着全国蚕桑事业的发展,近10年来生产省区在蚕种生产过程中微粒子病发生蔓延日趋严重,因微粒子病危害造成部分省区在一定时期内蚕种紧缺,我们提供优质蚕种供兄弟省区调剂余缺,解决缺种之忧,同时也保障了我省蚕种生产体系的健康发展。
五、“九五”期间的奋斗目标
我省的蚕种事业经过40多年的艰苦努力,管理日趋完善,设施不断更新,年生产能力达60万张左右,蚕种生产能力远大于省内需求,
所以“九五”期间我们的发展宗旨是:提高质量,
立足本省,积极开拓。
1、提高质量,狠抓微粒子病的防治
蚕种质量是蚕种业生存发展之根本。我省现有的三个蚕种场在蚕种生产数量和蚕种质量上有相当大的悬殊,最大的蚕种场屈原种场生产量占全省的85%,而且质量最好,平均孵化率高出5-10个百分点。所以蚕种价格结算应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即通过对蚕种“四率”(微毒率、孵化率、杂交率、良卵率)检测,按照检测成绩综合评分,按分结价。实行这一举措,一方面是引进竞争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另一方面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达到提高全省蚕种质量的目的。
“微病”防治在我省一直常抓不懈,但决不能放松警惕,不仅在管理、监督、检疫上狠下功夫,而在防治上应积极引进“次氯酸钠”、“防微灵”;“消特灵”等消毒药物,在各个时期彻底消毒,控制微毒的发生,把微病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2、争取政府投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我省的三个专业蚕种场养蚕室、制种室无一台空调机、也无雄蛾冷藏保护室,而湖南的春季制种一般在6月中旬,正值酷暑季节,气温高达32℃,由于气温太高,往往造成蚕养得好,种制不好的局面。克以制种量与先进省相比一般要低3—5张。所以种场添置空调机,建立雄蛾冷藏保护室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2)我省三个场都位于洞庭湖地区,桑园地下水位高,桑叶含水量高,最为严重的常德蚕种场,1993年春制2万张“春蕾×镇珠”越年种因卵质不充实孵化率未达标全部报毁。所以种场增加投入增建排水抗涝设施,非常必要。
3、坚持蚕种统一管理,计划生产,统一发放,对蚕种生产,销售变行业行为为社会行为,
建立和实行蚕种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三证制度。在“九五”期间,使湖南蚕种生产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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