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家蚕微粒子病综合防治配套 技术体系及实施效果

 

农朝志

方定坚

(广东省丝绸总公司 510182)

(广东省农科院蚕研所 510640)

卢铿明

(华南农大蚕桑系 510642)


  广东属于亚热带气候条件,桑树生长旺盛,全年蚕期长达8个月,蚕作密集,批次重叠,极利微粒子病传播;珠江三角洲蚕区,采用蚕沙喂鱼、塘泥肥桑、桑叶养蚕的循环生产方式,使微粒子病病原进入桑园污染桑叶,成为主要的传染源;普通种制造实行农村原蚕区饲养原蚕,原蚕区消毒防病难度大;原有的普通种母蛾检疫方法发放的蚕种,难以杜绝病原,如稍有疏忽,就极易引起家蚕微粒子病流行。通过调查,将我省防治微粒子病的经验与新成果新技术进行组装,在曾经发生过微粒子病的一个原种场和一个普通种场实施综合防治,获得显著的防治效果,并建立了广东家蚕微粒子病综合防治配套技术体系。       l 建立家蚕微粒子病综合防治配套技术体系的思路
  首先,根据微粒子病有胚种传染和食下传染两种传染途径,蚕期食下传染是蚕种带毒的基础的理论依据,确定改革蚕种检疫办法,在确保三级原种无胚种传染前提下,建立防止食下传染的技术措施。其次,广东的普通种生产,长期采用在农村设立原蚕区,由蚕农饲养原蚕,蚕种场收回种茧制种的繁育制度蚕种有无微粒子病取决于原蚕饲养期有无食下病原孢子,故确定将原蚕区作为防治微粒子病的重点。再次,在病原普遍扩散和多渠道传播条件下,为提高防治效果,确定实施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措施。同时将管理融合到技术体系中。
  2 广东家蚕微粒子病综合防治配套技术体系的内容
  2.1 实施蚕种母站集中集团摩蛾镜检 
  为杜绝胚种传染,省建立4个普通种质检站和1个原种质检站,分别对全省各蚕种场生产的普通种和原种实施集中的母峨集团摩蛾镜检,普通种质检站由省丝绸(集团)公司委托当地丝绸公司管理,质检站向省、市公司负责实施质检并上报检疫结果。原种场生产的原种和科研、教学部门进入生产的原种(含试验种)均由省原种质检站统一检疫。各蚕种场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家蚕微粒子病集团摩蛾镜检细则”,按标准抽取母峨送检,按检疫结果将超毒蚕种和合格批中的有毒蚕种抽出,经质检站核对后烧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质检站的工作。蚕种检疫实施1986年和1992年通过技术鉴定的“广东省家蚕普通种母蛾微粒子病集团检验法”和“广东省家蚕原种母蛾微粒子病集团检验法”。其中普通种母蛾集团检验法系采用分户制种,以户为制种批,1大张(4单张)蚕种为1个抽检集团,每集团抽取母蛾25只,检疫结果的批毒率达1%示为超毒,淘汰整户(批)蚕种;批毒率小于1%示为合格,但必须淘汰其中有毒集团的蚕种。由于合格批中的有毒蚕种均被抽出淘汰,故广东的合格普通种实际上是接近全检的无毒蚕种。实行蚕种集团镜检,大大提高了微粒子病母蛾的检出率,发放无毒原种和普通种,对防止胚种传染和净化大田养蚕环境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2.2 原蚕区防治微粒子病设施规范化   原蚕区养蚕设备简陋,防治微粒子病设施不配套,是消毒防病难度大、导致食下传染的一个主要原因。为把原蚕区建设成稳定安全的原蚕区,要求原蚕区的原蚕户要有专用蚕室和贮藏室、消毒池与蚕沙地,蚕室、贮藏室要有天花板,墙壁四面光,地面及主要通道硬底化(水泥地面),使主要的防微设施规范化、配套化,便于消毒防病,提高防治质量。
  2.3 净化蚕种场和原蚕区
  微粒子病的病原孢子污染蚕种场和原蚕区的环境是原蚕食下感染的传源,因此,净化养蚕环境和防止外来病原是确保安全饲养、制造无毒或低毒蚕种的关键。
  2.3.1 强化消毒防病
  ①规范消毒防病规程:由省制定原蚕区防治微粒子病技术规程,使蚕种场和原蚕区的消毒防病规范化。
  ②改革消毒药物:采用消毒广谱、渗透性特强的决氯酸钠液,取代有效氯易散失、渗透性差的漂白粉消毒蚕室蚕具和环境,采用对微粒子孢子特别敏感、腐蚀性极低的广谱消毒剂克孢灵消毒生活居室厅堂,采用药效稳定的复方蚕座净代替易吸潮、颗粒不匀、效果差的漂白粉防僵粉进行蚕体蚕座消毒。
  ③组织专业消毒队:原蚕区是防治微粒子病的主阵地。各原蚕户的养蚕环境、养蚕条件和消毒防病水平差别很大,为确保消毒质量,由蚕种场组织专业队,在原蚕户的配合下使用机动喷雾器从村头到村尾,从蚕室到环境,从养蚕区到生活区挨家途户地进行地毯式的强化消毒,保证消毒效果又提高工效。
  2.3.2 防止外地病原进入原蚕区
  通过调养无毒原蚕、强化消毒,原蚕区病原污染密度不断降低、养蚕环境逐步净化,还必须强调防止外地病原进入造成污染。措施是原蚕饲养期间原蚕化,不同时饲养普通种;普通种饲养期间饲养本场的全检无毒普通种,禁止外地普通种进入原蚕区;不论原蚕或普通种饲养期,禁止购进外地桑叶。
   2.3.3 防止与桑园昆虫微孢子虫交叉感染   
  不少昆虫和家蚕之间的微孢子虫病可以交叉感染。广东蚕种母蛾镜检时,经常出现镜检视野中孢子虫密度极低和异形微孢子虫,这些异形微孢子虫只能来自野外昆虫。通过调查,已发现桑园中的桑瞑、斜纹夜蛾、黄叶甲、菜粉蝶、一种剑纹夜蛾亚科昆虫等野外昆虫患有微孢子虫病,有几种已证实能够感染家蚕。同时,借鉴四川曾遭受蜀柏毛虫、夏叶甲、龙眼裳卷蛾的微孢子虫大面积感染家蚕的事例,蚕种场(特别是原种场)将防虫杀虫、防止野外昆虫微粒子孢子虫对家蚕交叉感染作为净化环境的一条重要措施落实。
   ①蚕沙不准进入桑园.
   ②桑园冬期剪枝或夏对时做好清园,每1/15公顷撤生石灰100公斤消毒土壤。
   ③桑树生长期经常检查虫害,及时喷药。
   ④第5龄用桑前 7一10天,以150PPm克孢灵喷布桑叶进行叶面消毒。
   ⑤选除虫口叶与泥脚叶。
  2.4 普通种分户制种,跟踪病户重点防范
  分户制种是广东普通种生产防治微粒子病的一条重要经验。即分户饲养原蚕,制种时以每1户的种茧作为一个单独制种批,产量、质量均以户(批)计算,将蚕种质量与原蚕户经济利益挂勾,生产出无毒蚕种给予奖励,使蚕农自觉做好微粒子病的防治。分户制种可在蚕种检疫后对全场原蚕产微粒子病病情一目了然,跟踪病户,重点消毒防范;分户制种还可只淘汰超毒产蚕种或合格户(批)中的有毒蚕种,避免混户制种的淘汰扩大化。
  2.5 推行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措施
  在原蚕区消毒防病极难彻底,坚持以历防为主,防治结合,能有效地提高防治效果。   广东研制的家蚕微粒子病治疗药物防微灵可抑制微粒子孢子在蚕体内裂殖体的增殖而达到治疗目的。将防微灵喷施在桑树叶片让其内吸,在7天有效期间内采桑养蚕,蚕儿因不断地食进含有防微灵的桑叶而使蚕体内经常维持药物的治疗浓度,故能有效地治疗蚕期食下病原孢子引起的微粒子病。
  3 实施效果
  广东家蚕微粒子病综合防治配套技术体系经省蚕种繁殖试验所(原种场)和罗定市蚕种场(普通种场)实施,原种场从实施前1991年的原种最高批毒率0.4%、原种淘汰率4.56%,下降至实施后1994年的最高批毒率0.19%、原种淘汰率0.75%,1995年春繁最高批毒率更降至0.04%,原种淘汰率再降至0.26%。普通种场从实施前1991年的最高批毒率8.8%、蚕种淘汰率4.36%,下降至实施后1994年的最高批毒率0.25%,蚕种淘汰率0.13%,1995年春繁最高批毒率更降至0.04%、蚕种淘汰率再降至0.013%,防治效果显著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