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结束的全省蚕茧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山东省蚕茧工作将继续坚持“稳定面
积、提高单产、主攻茧质、增加效益”的方针,
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基地县、重点县的建设,促进生产基础的稳定。会议确定今年蚕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桑园面积确保60万亩,蚕茧生产收购量力争2.75万吨,同时茧质、单产稳定提高,蚕种生产要严格执行省总公司
下达原生产计划,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正常供应。企业经济效益力争明显好转。为
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大蚕茧基地建设的力度。要继续加快蚕茧基地县建设步伐,突出重点,实行分类指导,要合理调整布局,重新确立蚕茧生产基地县,并给予重点扶持。会议确定基地县标准是有效桑园面积稳定在2万亩以上,蚕茧生产收购量达到1500
吨;重点县的标准是:有效桑园面积稳定在五万亩以上,蚕茧生产收购量达到750吨。省总
公司将调整现行的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蚕茧收购奖励政策,重点问基地县倾斜。同
时,对基地县、重点县的确认,实行原则上一年审核一次,确定达到标准的方可享受有关
优惠政策的动态管理制度。
二、坚持科技兴茧,以高产优质高效促进蚕茧基础的巩固。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重点抓好桑蚕生产的集约化经营;要加大科技投入,增加科技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继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技术培训,认真抓好桑蚕病虫害防治、小蚕共育、大蚕稀放、集中管理、收烘管理等关键常规性技术的应用。积极稳妥地搞好桑蚕新品种的推广,重点放在新品种生产烘烤配套技术的总结、研究和推广上。要积极研究探讨省力化栽桑养蚕技术,力争“九五’期间在省力化方面有所突破。省总公司决定调整完善蚕改费内部分配使用政策,促进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提高蚕茧生产技术水平。并从今年开始,全省深入开展“丰收杯”活动,省总公司将对那些生产稳定发展、产量达到一定规模、质量居全省上游水平的县(市)公司进行奖励;同时,继续开展争创A级茧站活动,围绕提高蚕茧解舒率和出丝率,认真抓好生产质量管理和收烘现场管理,推进争取A级茧茧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蚕种生产要把质量摆到头等重要的位置上。今年的蚕种生产将实行限产,决不允许随意超计划生产。各蚕种场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提高蚕种质量,突出抓好孵化率、杂交率、良卵率“三率”的稳定提高和微粒子病的预防工作,强化质量考核指标,完善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实质检队伍,严格实行质量否决权,不合格蚕种不得入库。要切实加强防微工作,实行全员防微,全过程防微,层层落实防微工作责任制,凡发现有微粒子病的蚕种,坚决淘汰,取消蚕种场评优资格,并实行限期或停产整顿,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蚕种生产经营实行“三证”管理,加大对冷库的管理和改革力度,严格按计划出入库蚕种,按省定价格结算,把好关口,堵塞漏洞,保障正常供应渠道畅通,维护好蚕种市场秩序。
四、充分利用春茧价格抓住契机,切实抓好桑园管理。要广泛宣传茧价政策,引导蚕农增加投入,把桑园施肥、浇水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将桑园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农业生产重要内容,内部落实桑园管理责任,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真正做到人员下去,管理质量上去。
五、加强市场预测,切实管理蚕茧市场。要深刻认识春茧收购形势的严峻性,做好充分准备,继续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以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管好市场。
继续实行蚕茧生产收购结合合同,搞好桑园建档、估产、预约交售和收购“一日清”等基础工作。强化行业内部管理,不准交叉发放蚕件,不准交叉收购邻近单位的蚕茧,更不准在边界地区设点收购外地蚕茧。蚕茧收购期间,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坚持“五位一体”收购法,不准擅自抬级或压级压价,不准打“它条”,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信誉赢得各级政府和广大蚕衣的信赖和支持,推动全省蚕茧生产的尽快恢复和发展。
(转自《蚕业信息》第26期,199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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