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以俭 刘庆淮
(江苏省淮阴市茧丝绸行业总会
223001)
目前,我国各行各业都在研究和分析中国加入WTO后对本行业的影响及应急对策,对进一步开拓本行业在国际市场空间及扩大发展都十分必要。下面本人就“入世“以后对丝绸行业的影响,谈谈自己的看法,供同行商榷。
1 加入WTO对丝绸行业的影响
我国加入WTO以后,短期内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型企业将受益非浅。因为这些行业的产品大都属于发达国家已不生产或很少生产,市场需求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变化,而我国丝绸行业就
属于这一类型。因此,加人WTO使中国的丝绸企业获得发展机遇,特别是将来全面取消配额后,我国丝绸行业将深受其惠。所有这些都有利于中国丝绸行业的发展。
(1)利用关税保护原则,保护国内丝绸企业,促进丝绸企业维持一定规模,向高质、高档次方向发展。近几年,我国为做好人WTO准备工作,已宣布调低了多种商品的进口关税,丝绸产品的进口仍保持较高的关税水平,如生丝50%,坯绸85%,丝绸服装一般也在
90%,对稳定发展国内丝绸行业极为有利。
(2)充分利用WTO中的普惠制。80年代部分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半制成品、某些初级产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减让制度,即普惠制。工业普惠制税率优幅在12%以上,应该说我国丝绸出口是符合世贸总协定的普惠制原则的,利用这一原则可以在不提高卖价情况下,因减免进口关税而增加收益,这种收益是由进、出口商共同分享,可调动进出双方共同开发丝绸市场。
(3)利用非歧视贸易政策,同等享受最惠国待遇。根据世贸协定的缔约国承担相互之间给予最惠国待遇原则,我丝绸出口到欧盟、美、加等主要市场应与其他国家同等享受最惠国待遇,可以抵制诸如美国在最惠国待遇等问题上对我国的肆意刁难和制约。如1991年
美国对我国开展的“301”条款调查中,单方面公布征收报复关税清单,其中相当一部分为丝绸服装税率一般由6%增长到60%;又如1994年3月,欧盟及美国等主要进口国对中国的丝
绸制成品实行单边配额限制;1996年上半年,美国国会又想对中国丝瞩实行惩罚性关税等,诸如此类贸易不平等条款,无疑使中国的丝绸出口蒙受巨大损失。
(4)参加关税减让多年谈判将为丝绸出口提供更多的贸易机会。我国丝绸主要销往西欧、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西方国家的关税壁垒往往形成贸易障碍,如澳大利亚丝绸进口关税高达5O%,不利于我国开拓市场。近两年在丝绸市场不景气情况下,我国对欧盟、美等部分国家丝绸服装出口稍有增加,就引起意大利、法国、美国等国家纷纷提出对中国丝绸产品进行限制,以保护本国服装工业和销售市场。我国如果加入“世贸”后,就可以依靠有关世贸总协定中解决贸易争端的机制,积极参加关税减让等多边谈判,解决实际上是对我国贸易歧视的所谓反倾销问题。维护我国在丝绸贸易上的合法权益,达到开拓和进一步占领国际市场目的。
当然,“人世”对于我国丝绸行业虽然是如鱼得水,但也存在着挑战。首先面临适应国际规则的改革:国家干预丝绸出口和阻止外国产品进口改革,许可证管理与招标制度改革,关税减让,茧丝由国家定价,价格不能反映供求关系等改革。通过改革让丝绸贸易更适应于国际市场,让市场更多地发挥其作用;其次,在价值观上,应突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个社会范畴的概念,使国内、国际市场接轨而成为紧密相关的一体,让价值规律真实地起调节作用。再次是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市场,丝绸行业面临着提高产品档次、提高质量、增加品种等挑战。
2 我们的对策
面对着“入世”闸门的一旦打开,机遇与挑战并存,应趋利避害,采取积极对策,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1、更新观念,大胆面向市场。长期以来,我国的丝绸外贸都是在国家计划经济体制的保护下发展起来的,从而形成低效率运行与低效益的发展,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虽然说近两年市场经济在人们头脑中已逐步形
成,但要彻底地摆脱计划经济影响,适应“入世”新形势,就必须彻底抛弃依赖国家保护的原始观点,从根本上确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环境中求生存,求发展的思路。
2、按照国际惯例,承担世贸总协定所赋予的义务,避免贸易摩擦对抗,维护我合法权益。近几年,西方一些国家不断提出对我丝绸制品出口实行抵制,其实质就是贸易歧视。我们一方面应与其在贸易总协定原则下开展多边谈判,另一方面可以来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避免贸易摩擦。
3、加速丝绸工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丝绸企业的竞争力。“入世”后,我们可以利用进口关税降低税率的机遇,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设备,促进丝绸产品的更新换代。当前重点是改造
织造和印染后整理装备,生产适销对路的高质量、高档次、附加值高的产品。同时乘十五届四中全会对国企改革“抓大、放小、活小”的东风,对现有丝绸企业资产进行重组配置,逐步实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丝绸企业的竞争力。决不能象过去那样再搞低水平延伸、盲目重复建设,简单扩台生产。
4、依靠科技进步,实现丝绸产业升级。为了适应“入世”后的国际大市场,丝绸行业必须建立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上。首先要研究制定产业创新的技术政策;建立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制,鼓励丝绸行业的大企业、大集团建立技术中心,促使丝绸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开发、科技投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
体。其次要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一是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促使有条件的科研院所进入大型企业集团;二是鼓励科研院所走向社会,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三是鼓励科技人员创办中小企业,开发市场紧缺的高新技术产品。
5、提高丝绸外贸经营管理水平和出口服务质量。“入世”以后,作为丝绸外贸应在观念上要有三个转变:一是由国家的计划执行者转变为商品进出口经营者;二是由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走出国界参与竞争,在国外开
设贸易窗口,在国际市场上大显身手;三是由单一经营型转变为一业为主,多种经营,除丝绸产品外,凡是国家允许经营的项目,只要有效益都可经营。同时应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引进先进的管理办法,做好各项对外经营的管理工作,积极培养和练就一批懂业务、有能力的外经管理的高级人才,使丝绸行业以优良的信誉和新的面貌展现在国际大舞台上。
(转自《江苏蚕业》200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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