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顺友 雷国新 贾孟周 林高堂
(湖南省蚕桑科学研究所 415500)
1 历史与现状
湖南栽桑养蚕,起源于东汉建武年间(公元25-55年),当时“桂阳太守茨充教人种桑养蚕,人得其利”。唐宋时期,蚕桑生产已有相当发展,公元907年,湖南楚王马殷,规定百姓纳税要以绢代钱,宋朝国税中有农桑、丝绢之税,规定湖南每年要缴纳夏税丝、农桑丝共8500公斤。
鸦片战争后,生丝外销价高,刺激了农民养蚕。清光绪甲午年(1894年),湖南巡抚吴大微购入桑苗,发给乡民栽植。 1903年以后,湖南又多次赴浙江采购桑苗达132万株,分派州县栽植,从而掀起了湖南栽桑养蚕的高潮,至1907年湖南产茧达1250吨。
民国初期至抗日战争前,湖南蚕桑生产再次兴盛。尤以1931年和1933年为高峰,产
茧后分别为3401.89吨和4850吨。抗日战争爆发后,世界生丝价格猛跌,出口锐减。湖南蚕茧产量也由此日趋下降,至1949年全省产蚕茧仅为60吨。
建国后,湖南蚕桑生产逐渐恢复,并有发展,但几经周折,其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1 恢复期(1949-1976年)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蚕桑生产,湖南蚕区范围由11个县扩大到47个县;蚕茧产量从1949年60吨增加到1976年1335吨,增长了22.25倍。为恢复发展较快时期。
1.2 发展期(1977-1992年)
这是湖南蚕桑发展最快的时期, 1992年产茧3770吨,比1976年增长了2.83倍。全省共有60个县市和农场栽桑养蚕。办起了1000多个蚕桑场;全省拥有22家丝绸厂,有缫丝机12800绪,织绸机1322台。丝绸行业有8000多名职工,年缫丝200吨,织绸1000万米左右。此外还建立了层原、常德等6个国营蚕种场,1980年在长沙建立了年冷藏50万张蚕种的现代化冷库。与此同时还有印染厂、绢纺厂,传统手工艺湘绣更是驰名海内外。蚕桑生产对主产县的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时我省的华容县桑园面积达到了1333.3公顷,产茧1000吨,成为我国蚕桑生产有影响的先进县。
1.3 徘徊期(1993一现在)
这一时期,蚕桑生产呈徘徊局面。据1997年统计资料显示,湖南桑园面积比最高年份减少了40%以上,蚕茧产量下降厂55%以上,使湖南蚕茧产量由“六五”期间居全国第九位,退到广末位。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主要还是由于对发展蚕桑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经营管理体制上缺乏统一领导和管理,致使蚕桑生产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发展生产没有龙头,茧、丝、绸、产、供、销多头管理,部门之间互相扯皮,力量内耗。这是我省蚕茧生产发展上不去的症结。加上全省主要精力都集中抓粮、棉、油生产,忽视了对蚕桑生产的管理和资金投入,结果外省上去了,我们还在原地转。
1998年以来,茧丝绸行业出现了复苏势头,1999年我省鲜茧平均收购价为670元/50公斤,蚕农很满意。2000年5月下旬以来,国内茧丝价格居高不下,市场干茧价6.76万元/吨,厂丝21.65万元/吨,比5月底分别上涨22.9%和18.3%。据业内人士分析,十五期末,我国生丝年需求最为6万吨,蚕茧产量超过50万吨(1999年39万吨),近期缺口达10万吨以上。加之我国加入WTO日趋临近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西部大开发对蚕桑产业重视,蚕桑生产优势就日益显现出来。 2 有利条件
我省具有发展蚕桑产业所需的各种条件:据中国蚕业区划评定,我省为全国最优蚕桑生产区之一。全省有可以利用栽桑的河滩洲土、沟港湖叉边地不下60万公顷,这些地方很适宜栽桑。特别是1998年我省发生特大洪灾以来,根据中央规定退湖还田、退耕还林的要求。在水往水来的滩外洲地及边际地栽桑养蚕不失为防洪固沙、绿化环境、水土保持的好途径。
其次是我省处于中西部的结合部,比东部地区落后,比西部地区稍有优势。由于蚕桑生产是一项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很适宜于在贫困地区发展,解决大量农民脱贫致富。加之我省工业基础及经济相对落后。其他农业产业(除粮、棉、油、茶在全国有竞争力外)欠发达,但土地、人力资源相当充裕,适合于该产业的发展。加之世界蚕业生产的轴心由经济发达的日本!句发展中的中国、巴西等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转移;而找国又由沿海地区的珠江三角洲和杭嘉湖平原向内陆省份的贫困地区转移。在“南蚕北移、东蚕西迁”的转移中,湖南及西部地区可望成为我国21世纪的蚕业中心。
第三、蚕业科研、教学力最雄厚非有一批优良桑、蚕新品种可直接应用于生产。“六五”期间,湖南省蚕桑科学研究所独立选育出了夏秋蚕新品种“芙蓉×湘晖”,该品种1986年通过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并获农牧渔北部科技进步二等奖,1991年又获国家发明三等奖,成为我国第一个获国家发明奖的家蚕品种;“七五”期间率先在全国育成了实用夏秋蚕限性品种“限1×限2”,1995年通过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1999年获湖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八五”期间率先在国内宾育成了夏秋用全限性四元杂交全种“洞·庭x碧·波”,200O年通过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九五”期间育成高丝量春秋兼用蚕品种“2135 X2236”已在农村大面积试验推广。这些新品种自1985年以来,全国已有14个省(区)引进饲育和繁殖推广。初步统计为引进省(区)增值21亿元以上,促进广了当地蚕桑生产和经济的发展。由于该批蚕品种的抗性强、茧丝质优、丰产性能好。很适宜在长江中下游及南方蚕区饲养推广。为此,该项目得到了国家经贸委“夏秋蚕限性蚕品种的繁育与推广”并列为国家科研任务的特别扶持。
第四、有富足的农技推广人员。湖南蚕桑产业通过50多年的建设,拥有了一支过硬的技术骨干队伍。80年代后湖南长沙农校蚕桑专业恢复招生,加上本科院校蚕桑专业毕业生,每年有四十多名学生毕业。这批技术人员大多在乡农技站和县农业局的经作站工作。当前蚕业科技正蓬勃发展,大力推广蚕业科技、生产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效益的产品是蚕桑业的根本目标。为此必须推广普及企业科学技术,提高劳动者素质,结合“绿色证书”工程,通过蚕桑专业技术人员的传、帮、带,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队伍,是蚕桑生产持续协调发展的保障。
3 发展建议
湖南蚕业发展须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以高产、优质、高效为目的,走蚕桑产业化的路子。
3.l 发展规划
3.1.1 2003年年产茧在 3500吨以上;2005年以后全省桑园达到12334公顷,产茧8450吨,缫丝80O0吨,织绸30000万米。
3.1.2 开发建设洞庭湖和湖南西部优质蚕茧基地,以洞庭湖区的桃源、澧县、鼎城和西部龙山、新晃为重点,建成优质蚕茧基地。在退耕还林的非宜农耕的荒地、高岸田、坡地、潮渍地、河滩地栽植6667公顷(10万亩)规范化桑园,年发蚕种30万张,生产优质蚕茧5000吨。且每个基地县达到桑园面积2000公顷,年产茧1000吨以上;在基地县共建成20个左右年产茧250吨的乡(镇);100个50吨的专业村;5000个100公斤以上的专业户。基地县的年蚕桑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合理布局栽桑,相对集中连片开发。
3.1.3 促进适宜区的适度发展。在汉寿、汨罗、华容、沅陵、安乡等适宜发展蚕桑产业化的县(市),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利用河堤、边地、高坡地栽植丰产速成桑园5000公顷,年发蚕种22.5万张,生产优质蚕茧2450吨。
3.1.4 更新改造老蚕区,加速零星蚕区蚕桑产业化建设步伐。加快低产桑园改造步伐;加大蚕种场技术改造力度,设备予以维修与更新。完善养蚕及蚕茧收烘技术体系建设。对原有缫丝厂、织绸厂进行设备和技术改造,以适应蚕业产业的要求。改造桑园面积约为667公顷,生产优质蚕茧1000吨。
3.2 主要措施
3.2.1 领导重视。蚕桑基地县必须有县、乡(镇)、村主要领导抓蚕桑生产和产业发展。各县、乡(镇)、村必须把工作政绩与蚕桑生产的成绩挂钩。实行奖惩分明,有升有降。
3.2.2 资金扶持。省财政每年从退耕还林专项补贴款中列入200-500万元,从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500万元扶持蚕桑生产。增加多种经营专项扶持资金,其中列支300万元,用于催青室、小蚕共育室、簇具改良和烘茧站建设补贴。蚕桑基地县要把蚕桑产业作为振兴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来抓,优先优惠土地租赁与转包和专业经传保护政策,坚持谁发展谁受益的原则。
3.2.3 内引外联,吸收资金,共同开发湖南蚕丝产业,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吸引东部沿海省份企业或国内外客商投资开发湖南蚕业,享受国家和省内相应的优惠政策。
3.2.4 培育、引进、推广优良桑、蚕新品种,研究组装配套先进实用的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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